专业设置

遴选13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日前,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任务》(以下简称《工作任务》),提出七大方面22项重点改革任务。根据《工作任务》,广东将推动1—2个省市共建高质量发展示范市创建,遴选13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126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同时,加速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力争2024年底前全省超过85%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能力标准。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需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工作任务》提出,因地制宜学习推广三明医改经验,持续完善部门沟通协调机制,促进医疗、医保、医药政策协同、信息联通、监管联动。

  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是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工作任务》明确,深入推进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指导有关地市积极争取国家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革试点,遴选13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126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尊龙凯时公司官网

  围绕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建设,《工作任务》提出,指导广州、深圳、珠海加快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试点建设,2024年10月底前出台推进县域医共体中心药房建设实施方案。同时,加快提升15个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试点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力争2024年底前全省超过85%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能力标准,超过25%达到国家推荐标准。

  聚焦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工作任务》明确,推动2家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2家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单位和1家试点单位中西医协同内涵建设,持续建设33个中医药人才培养基地和40个重点学科。

  此外,推动90%以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设立公共卫生科室,推动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实现市县全覆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5元,组织开展赋予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试点。

  在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方面,《工作任务》明确,指导广州市开展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推进2家委省共建试点医院建设,持续加强护理队伍建设,合理提高护理服务价格和护理人员待遇。

  同时,指导推动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平稳实施,合理核定本地区公立医院薪酬总量,进一步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资政策。健全县域医共体、城市医疗集团利益共享和激励分配等机制,将医院间薪酬水平以及内部分配差距调控在合理范围,保障低年资医务人员薪酬待遇。

  在支付方式改革方面,《工作任务》提出,2024年12月底前出台全省按病种分值付费管理办法,探索对创新药和先进医疗技术在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中予以特病单议,探索实施全科医疗服务按人头付费改革。加快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改革,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对协议期满批次开展接续工作,持续推进药品耗材价格形成机制改革。

  此外,将符合条件的公建规范化村卫生站和获得各级财政补助的村卫生站纳入医保结算,全面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聚焦儿科、产科、精神、中医等临床学科。坚持将价格构成中技术劳务占比60%以上的项目优先纳入调价范围,使此类项目的数量和金额均达到调价总数和总金额的60%以上,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30元。

  创新是满足群众用药需求的关键因素。《工作任务》还提出,加大创新药全链条支持力度,持续深化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探索对创新医疗器械企业的审评服务前置,持续推进“岭南名方”遴选试点工作。根据临床用药需求,对协议期内国家谈判药品“应配尽配”,推动一批历史悠久、口碑良好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研发转化为中药新药,推进广州、深圳提升临床研究和成果转化能力试点。

  “一老一小”牵动万千家庭,关乎民生福祉。《工作任务》明确,深入推进“一老一小”相关改革,免费为至少58.8万名孕妇提供产前筛查,推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85%以上、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率达到90%。

  在推动健康湾区建设方面,深化跨境重大传染病联防联控、诊疗与应急合作,健全大湾区内重症传染病会诊、紧急医疗救援联动机制。同时,持续扩大“港澳药械通”目录与临床应用范围。

  高水平医学人才是支撑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的基础。聚焦医学人才培养,《工作任务》提出,加快新医科建设,推动因校制宜设置人才培养引导性专业。在具体目标方面,全年培养全科医生2000人、住院医师(含中医、专硕研究生)1万人,向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定向招录培养2000名以上本科、专科医学生,选派2000名执业医师服务基层。

  在发挥信息化支撑效能方面,广东将实施数字化转型发展攻坚行动,推进检查结果共享、省级影像云平台建设,加强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深化电子健康码、医保码应用,2024年底前基本实现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信息共享,全部接入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平台。

  人民日报社概况关于人民网报社招聘招聘英才广告服务合作加盟供稿服务数据服务网站声明网站律师信息保护联系我们

  人 民 网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