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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024年学生资助政策来了→

  8月29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2024年全市学生资助政策新闻发布会,介绍今年学生资助政策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在落实《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基础上,组织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细化认定过程,规范“三级认定、两级公示”工作流程,明确认定原则、认定依据、认定程序等,为精准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重要政策依据。

  引领宣传工作常态化、规范化,通过上好毕业前和开学后的“两节课”以及印发致初、高中毕业生的“两封信”等渠道做好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和解读,及时解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家长的后顾之忧,鼓励他们奋发学习、安心备考;积极展现资助工作成效,讲好资助故事,不断提升宣传传播力、引导力和影响力,提高资助政策知晓率和群众满意度,让教育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积极开展学生资助育人系列主题活动,坚持资助与育人相结合、扶困与励志相统一,通过评选国家奖学金、资助育人典型案例、励志之星、就业帮扶特色育人典型案例等活动,将日常资助工作与榜样教育、诚信教育、感恩教育相结合,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价值观和诚信观念,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激励广大在校学生努力奋斗。在对学生进行有效经济资助的同时,更加注重对他们进行精神层面的帮助、心理的辅导、素质的培养和能力的提高,推动学生资助从经济保障型向能力发展型转变。

  在依托山东省特殊困难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的同时,加强与乡村振兴局、民政局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开展数据共享和比对,动态精准锁定补助对象,精准识别资助对象,精准定位特殊类型学生。通过数据比对,摸清各学段脱贫享受政策、防止返贫检测帮扶家庭学生、低保、孤儿、残疾等特殊类型学生的基本信息,确保精准资助。

  市教育局将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对学校贯彻落实资助政策和资助经费管理使用情况,通过定期检查、跟踪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了解资助政策落实到位情况,动态掌握工作进度。同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落实“三个负责”制度,谁主管谁负责、谁经办谁负责、谁出问题谁负责,对资助工作出现问题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分管责任人责任,确保工作有效落实。

  春季学期,全市落实各类助学资金共1.97亿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7.58万人次。其中资助脱贫享受政策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学生11126人次,落实资金2370.36万元,全面做到了“应助尽助”,实现了“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工作目标。

  当前,国家已建立起较为完整的学生资助体系,我市在贯彻落实学生资助政策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实施细则,确保需要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个不漏。现行学生资助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学前教育阶段主要有两项资助政策。一是发放政府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元,具体按1000元、1200元、1400元三档进行资助。二是免除保教费。其中,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据实免除保教费;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按照当地同类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免除。

  因义务教育阶段不收取学杂费,因此,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是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其中,寄宿生资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每生每年1500元;非寄宿生资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625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脱贫享受政策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学生执行寄宿生标准)。

  普通高中阶段主要有两项资助政策。一是发放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分为1500元、2000元、2500元三档。二是免除学杂费,公办学校学费全额免除,民办学校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学费标准减免。

  中等职业教育阶段主要有三项资助政策。一是免学费。公办学校学费全额免除,民办学校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免除学费。二是国家助学金。资助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三是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每生每年6000元。

  一是国家助学金。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000—4500元范围内确定。

  二是免学费。对在普通高校(含民办院校)就读的山东籍全日制本专科生中脱贫享受政策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学生免除学费,免除学费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三是奖学金。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国家奖学金为8000元,省政府奖学金为6000元。

  四是励志奖学金。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为5000元,省政府励志奖学金为5000元。

  五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均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 16000 元,研究生不超过20000元,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全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自8月1日起开始组织集中现场受理,我市坚持每年7月20日开始,具体事宜可以拨打各县市区公布的热线电话进行咨询。

  对于在我市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是如何进行认定的,有需要的困难学生是如何提出申请资助的?谢谢!

  海关监管作业场所是指由企业负责经营管理,供进出境运输工具或者境内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工具进出、停靠,从事海关监管货物的进出、装卸、储存、集拼、暂时存放等有关经营活动,符合《海关监管作业场所设置规范》,办理相关海关手续的场所。海关监管作业场所是一个地方重要的开放平台。潍坊综合保税区“四位一体”综合运营中心是严格按照《海关监管作业场所设置规范》要求建设的,海关全程参与指导,该监管作业场所已经通过济南海关实地验核,并于今年5月25日获批《海关监管货物仓储企业注册登记证书》,标志着综合运营中心已具备开展跨境电商相关业务的条件。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是我们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市教育局以及各级各类学校都高度重视这项基础性工作。为此,市教育局组织各学校,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民政厅等7部门联合发布的《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制订符合本校实际情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细化认定过程,规范“三级认定、两级公示”工作流程,丰富认定工作方式,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表现等评估学生家庭经济情况,优化完善认定指标体系。其核心内容主要是四条:一是合理确定认定的标准,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设置一般困难、困难和特别困难等2—3档。二是要建立健全班级、年级、学校认定工作机制,并由任课老师、学生及家长代表参与认定。三是要把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等十类学生群体纳入重点资助的对象。这类学生相对来说认定比较容易,我市依托山东省特殊困难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精准定位这些特殊类型学生。同时,建立与乡村振兴局、民政局等部门协作机制,加强行业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和比对。四是各学校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和助学金(生活补助)评审时不设置比例、不限制名额,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应助尽助。

  关于学生如何提出申请,助学金(包括义务教育生活费补助)的申请与评审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原则上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每学期动态调整,工作程序一般包括提前告知、个人申请、学校认定、结果公示、发放确认等环节。每年9月30日前,有需要的学生依据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资助评审小组,依据认定情况,组织评审,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及资助档次,并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评审结果。助学金(生活补助)按学期发放,通常在每年的5月底、11月底通过银行卡或社会保障卡发放给受助学生。

  我市每年在高校就读的学生非常多,目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费的最有效途径,助学贷款需求相对较多,请问对于首贷和续贷如何办理?

  为规范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程序,我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印发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实施细则》,明确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审批事项和环节,构建起联合审查、快速审批的工作机制。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都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国家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覆盖学前至研究生各教育阶段,解除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的后顾之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高等教育阶段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含预科生)发放的,对于考入高等院校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和在校生,都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贴息支付,自毕业当年的9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由学生个人负担。

  一是网上申请。贷款学生须注册并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提交贷款申请。

  二是现场审核。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须同时到现场办理。再次申请贷款的学生(即续贷):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到现场即可完成贷款,续贷学生还可以选择网上远程办理,无需到现场,即可完成办理贷款。

  学生进行网上申请后从系统下载并打印申请表,携带以下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教体局资助中心进行现场审核。(具体需要的材料,可以拨打我们的暑期资助热线.出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在校生为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户口簿原件。续贷学生只需出示身份证原件即可。

  2.提交:学生本人签字承诺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通过高中预申请学生和续贷学生均不需要提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三是签订合同。审核通过后,为其签订合同,打印受理证明。学生携带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

  据了解,对于已办理贷款的在校学生,在校期间既不需要还利息,也不需要还贷款,在校期间也没有还款能力,毕业后如何进行还款的?

  为规范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程序,我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印发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实施细则尊龙凯时人生就博官网登录》,明确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审批事项和环节,构建起联合审查、快速审批的工作机制。影响我市麦收的灾害性天气主要有干热风、连阴雨、大风、冰雹、短时强降水等。干热风是小麦灌浆成熟期发生概率较高的灾害性天气,几乎每年都有,危害程度因持续时间和小麦生长阶段不同而有所不同。干热风会使小麦叶片蒸腾加剧,灌浆不足,严重的时候导致小麦枯萎死亡。麦收期间是我市大风、冰雹、短时强降水等强对流天气易发、多发的时期,与小麦灌浆成熟收获期重合,会造成小麦点片倒伏、叶损、茎折。连阴雨会造成小麦受淹倒伏,麦穗霉变、发芽。以上灾害性天气都会影响小麦产量和质量,建议密切关注天气。

  关于还款时间和流程:(关于还款事项,在各县市区贷款现场均有相关材料详细说明,可领取了解)

  大体是,学生毕业后不再继续攻读学位时,自毕业当年起开始自负本息。还本宽限期为5年,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如毕业后剩余贷款年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可在毕业当年的7月31日前携带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进行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继续享受贴息和相应的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正常还款:每年的11月1日—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1日—9月20日)之间,根据合同约定的结算账户类型(支付宝或招商银行APP)进行还款,也可以到县级资助管理部门或高校资助部门使用助学贷款专用POS机刷卡(扫码)进行还款。

  提前还款:如学生经济条件好转,可申请提前还款。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或联系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提前还款,可申请全部结清,也可申请结清一份合同或多份合同尚未清偿的本金及利息。

  在这里郑重提醒广大家长和学生,遇到资助问题应当向就读学校的班主任老师、资助老师、当地教育局资助中心咨询或者查询录取高中、大学资助管理部门电话进行求证,所有生源地助学贷款、政府性资助、学校资助、社会资助和个人捐资助学项目均通过政府部门和学校向社会发布,都不会要求学生通过ATM机、手机或其他通讯网络进行双向互动操作。广大家长朋友和学生一定要提高自身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千万不要轻信以所谓“学生救助金”“国家助学金”“贫困补助或中、高职学费退还”等名义的陌生来电。如遇到以上类似要求的,请先向学校和当地教育部门咨询,千万不要擅自透露个人金融信息,或按照对方要求进行转账,避免上当受骗。发现有行骗迹象,或者不幸遇到了诈骗分子,要立即向公安部门报警,协助公安部门抓获犯罪分子。如有学生资助方面问题,可拨打公布的资助热线,进行咨询。

  非常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教育诉求,您对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都可以通过下方“潍坊教育惠民一码通”留言给我们,我们将及时予以反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