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

32所院校高校专项招生简章出台

  考生须为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内的优秀农村高中毕业生。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3.考生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实施区域的农村,考生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我校2024年高校专项招生计划为80人,招生专业为教育学类、心理学、政治学类、法学、经济学类、商务英语、日语、俄语、德语、计算机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新闻传播学类、数字媒体技术。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区、市)省级招生公布为准。

  2024年4月8日至4月25日,考生登录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在“填报志愿”栏选择报名类型为“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填写完毕后下载申请表,经所在中学审核并加盖公章、中学负责人签字,再扫描(或照相)上传。考生务必确保上传的申请材料完整清晰,否则责任自负。

  2024年5月20日前,各省(区、市)省级招生完成考生基本条件审核;2024年5月31日前,我校完成考生其他条件审核。我校将对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按教育部规定进行上报审核和公示,经各级审核通过和公示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我校资格审核合格考生。

  资格审核合格考生必须在生源省(区、市)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相应批次第一院校志愿填报我校,专业志愿必须符合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填报专业及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要求(以生源省份省级招生公布为准),否则视为无效。建议服从专业调剂,以增加录取机会。未按要求填报高校专项计划高考志愿的考生,将不再享有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录取资格。

  (1)对于高考志愿符合要求、高考体检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投档成绩达到生源省(区、市)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分的资格审核合格考生,我校按照投档成绩由高至低和专业志愿由先至后顺序,结合各专业招生计划情况,根据我校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原则为考生安排录取专业。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以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教育部和生源省(区、市)省级招生相关规定执行。

  (2)对于高考志愿填报不符合要求、高考体检不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投档成绩未达到规定要求、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并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服从专业调剂但是录取额满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3.对于在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中有资格造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已经入学的,取消学籍。

  4.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5.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华中师范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首批列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国家培养中、高等学校师资和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

  学校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教育理念,确立与信息时代相适应的“3-4-3”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实行“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创新性”的人才培养方案,坚持以学习者为中心,致力于培养“未来教育家”和具备“博学、博雅、博爱”气质的学术型、应用型人才。学校毕业生综合素质高,以在教育系统、党政机关、企业和其它事业单位就业为主,曾获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教育部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促进教育公平,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2号)要求,学校继续实行高校专项计划,具体招生政策如下:

  经济学类(含工商管理、财务会计教育、人力资源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经济学(法学经济学交叉班)、经济学(数学经济学交叉班))、房地产开发与管理、金融工程

  地理科学类(地理科学(非公费师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地理信息科学)

  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信息安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基地班))

  数学类(数学与应用数学(非公费师范、非师范)、数学经济学交叉班)、统计学

  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汉语言文学(非公费师范、非师范)、汉语言文学(国家拔尖学生培养基地班))

  备注:考生在系统报名只需填报文科类、理科类、综合改革类,在高考填报志愿时再填报专业。各省(市、区)最终招生专业以省级招生公布为准。我校高校专项计划不招收新疆双语类考生。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2024年4月18日9:00至4月25日24:00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完成报名申请,考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将报名申请材料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材料包括:

  1.华中师范大学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申请表(网报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并由本人、中学负责人分别亲笔填写相关内容并签字确认,中学审核盖章);

  2.高中阶段各类课程修习情况及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包括记载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突出表现的成长记录、典型事实材料以及相关证明)及其他反映学生成长与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等;

  3.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其他证明材料无效。

  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要求真实、详尽、准确、清晰,材料复印件须中学盖章。所有申请材料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报名申请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考生个人对上传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在高校专项计划资格审查、入学资格审查过程中,一旦发现并查实提交材料有作假情况,一律取消资格。

  经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等部门对考生户籍、学籍资格进行审核后,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考生入选资格。入选资格名单将于5月31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并报教育部及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备案。

  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资格的考生,须按生源地省级招生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志愿。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我校在当地普通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将依据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的高校专项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及综合改革省、市(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广东、江苏、河北、重庆、辽宁、福建、湖南、湖北、黑龙江、广西、江西、甘肃、吉林、安徽、贵州),我校录取批次控制线按相关省级招生确定的高校专项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施。学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对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实施监督。考生申诉及举报联系方式:027-67867080(本科招生办)、67868009(纪委办)。

  本办法经华中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并正式实施,未尽事宜由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办公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东区本科招生办公室

  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大学。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部署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2024年陕西师范大学继续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实施高校专项计划(红烛计划)招生工作。

  2024年我校高校专项计划(红烛计划)招生专业(类)为公费师范专业及包含普通师范方向的专业大类,详见下表。

  2024年我校高校专项计划(红烛计划)拟招120 人,具体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将根据合格考生生源分布及各省公费师范生需求情况确定,最终以各省级招生公布为准。

  公费师范专业执行国家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学生入学前须与学校和生源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按大类招生的专业,学生入校后按分流当年的有关规定参加专业分流。

  1.报考考生必须为高校专项实施区域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秀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2.报考考生须符合2024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3.报考考生具有勤奋刻苦的品质和报国兴业的远大理想,品学兼优,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优秀;

  4.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及有关补充规定,报考师范专业考生须同时参考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相关规定;

  5.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4月10日至4月25日。考生报名时只需填报学校和科类,不填报具体专业(类),最终专业(类)以高考志愿填报为准。

  2.报名资料以下所有申请材料均须扫描后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

  (1)陕西师范大学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通过报名系统生成并打印,每页均须本人签字、中学负责人审核签字、学校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若无签章或签章不完整视为无效);

  (3)户口本原件扫描件(首页、户主页及本人所在页、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口页);

  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要求真实、详尽、准确、清晰,所有材料上传前均须中学审核并公示。上传申请材料不完整、不清晰而影响材料审核的,责任自负。考生个人对上传材料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并查实提交材料有作假情况,取消其报考和录取资格。

  报名成功的考生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后,我校将对考生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我校高校专项计划(红烛计划)报名材料审核办法确定合格考生名单。经学校审批后,合格考生名单将于高考前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学校不再一一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可自行查询。

  公示后,我校不再单独组织考核,公示无异议的合格考生将成为我校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红烛计划)候选考生。

  1.所有候选考生均须参加 2024年高考,并认真阅读各省级招生相关志愿填报要求,符合省级招生规定的投档条件。

  2.候选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相应科类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在我校及生源省级招生公布的高校专项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范围内填报志愿。经省级招生审核批准,我校将根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并依据学校招生章程安排专业(类)。

  对于实行本科批次合并及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相应科类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各省招生划定的一本线相应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高校专项计划(红烛计划)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1.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确定高校专项计划(红烛计划)招生实施方案,下设高校专项计划(红烛计划)招生工作组和专家组,负责具体工作。

  2.学校高校专项计划(红烛计划)招生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监督电线.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高校专项计划(红烛计划)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4.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对报名材料、获奖情况等其他材料真实性审核并负责,对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生相应资格,并向单位及个人主管部门通报。

  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招生政策,以新规定为准。尊龙凯时公司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