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株洲市天元区2024年公开招聘162名中小学教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共16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次招聘岗位29个,招聘计划162名。其中公开招聘中小学教职工102名(详见附件1)、公开招聘优秀中小学教师40名(详见附件2)、公开招聘教育高层次人才20名(详见附件3)。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不含2024届)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在职研究生除外);

  (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职工102名。其中中小学教师98名,中小学校管理人员4名。

  招聘对象:符合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的近一年(指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下同)仍在基础教育教学或教研人员(“教研人员”指县(区)级以上专职、兼职教研员)。

  株洲市天元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按信息发布→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其中公开招聘优秀中小学教师不设专业技能测试环节,公开招聘教育高层次人才不设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环节。

  招聘公告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株洲市天元区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招聘各个环节的相关信息将在株洲市天元区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请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址,进入“株洲市天元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入口”,按要求填报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条件以公告为准。

  (1)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诚信报考,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对自己的填报负责。

  (2)应聘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次招聘专业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3)公开招聘中小学教职工以连续任教两年工作经历报考的,在编教师须提供连续任教工作阶段的任教学段学科的证明材料及单位购买养老保险的月明细记录,非在编教师报考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有经手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连续任教本报考岗位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工作证明(见附件7)、劳动(聘用)合同和单位购买养老保险的月明细记录。

  (4)音乐、体育有主修要求的须提供“成绩单”或获奖证书等能证明主修专业的相关资料。

  (5)应聘人员学历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2024届高校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6)公开招聘优秀中小学教师岗位要求近一年仍在基础教育阶段工作,在编教师须提供近一年工作经历的任教学段学科的证明材料及单位购买养老保险的月明细记录,非在编考生须提供近一年从事基础教育教学或教研工作且目前仍在基础教育教学或教研岗位的工作证明(附件7)、劳动(聘用)合同和单位购买养老保险的月明细记录。

  (7)公开招聘教育高层次人才要求近一年仍在基础教育阶段任教学段学科的证明材料及单位购买养老保险的月明细记录。

  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报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查。请考生在2024年5月30日8∶30—6月2日18∶00及时查询本人资格的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后,考生不得改报岗位;资格初审未通过,考生对有误的信息进行修正,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因考生提交信息有误、缺失或上传图片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无法辨认等影响资格审核结果,不及时查询初审结果造成不能正常参考等情况,由考生个人承担责任。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资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1.为保证参考率,本次招聘考试实行网络缴费。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考生,必须在2024年6月3日00∶00至6月5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务费(100元/人)。缴费成功即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考务费不予退还。

  2.减免考务费的情形。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低保证》或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可到株洲市天元区教育局人事政工股(天元区政府办公大楼一楼区教育局115办公室)申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申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时间为6月12 日 9∶00-12∶00,14∶30-17∶30。考生在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需先缴纳考务费,经审核符合减免考务费条件的,再办理退费手续。

  3.笔试开考比例。公开招聘中小学教职工、公开招聘优秀教师岗位报名成功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小于3∶1(含3∶1),对于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株洲市天元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经网上缴费报名成功者方可打印准考证。请考生于2024年6月12日00:00-6月15日24:00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和缴费状态,自行打印准考证。不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和缴费状态或不及时打印准考证造成不能正常参考等情况,由考生个人承担责任。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是本次招聘考试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每个环节必须提供的证件。

  1.参加公开招聘中小学教职工和公开招聘优秀中小学教师的考生须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时量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内容包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基础理论、方法及实践应用分析等,其中中小学校管理人员还包括财务专业知识。

  公开招聘中小学教职工和公开招聘优秀中小学教师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低于1:3达到开考比例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若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情况,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公开招聘教育高层次人才不设面试比例,报名成功者即为资格复审对象,复审通过对象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3.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下列资料和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提前将复印件按序号的顺序整理好):

  ①《株洲市天元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职工报名登记表》(见附件4);②有效身份证;③学历证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届毕业生须上传填写完整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考音乐、体育教师岗位有主修专业要求的,还须提供“成绩单”或获奖证书等能证明主修专业的相关资料;④学位证(报考中学岗位需提供);⑤教师资格证(如暂不能提供,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并提交承诺书(模板见附件8));⑥普通话水平等级证;⑦以连续任教报考岗位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报考的考生提供任教学段学科及社保相关证明材料(非在编考生连续任教工作证明,模板见附件7);⑧单位购买社保月明细记录及聘用合同(此项仅为以连续任教工作经历报考的非在编考生提供)。

  ①《株洲市天元区2024年公开招聘优秀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5);②有效身份证;③学历证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教师资格证;⑤普通话水平等级证;⑥符合报名条件的荣誉证书及相关文件;⑦在编教师报考须提供工作经历的单位购买养老保险的月明细记录及任教学段学科的证明材料,非在编教师报考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有经手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证明(见附件7)及近一年单位购买社保月明细记录和聘用合同。

  ①《株洲市天元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育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6);②有效身份证;③学历证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教师资格证;⑤普通话水平等级证;⑥职称证及相关文件;⑦符合报名条件的荣誉证书及相关文件;⑧近一年仍在基础教育阶段工作的单位购买养老保险的月明细记录及任教学段学科的证明材料,非在编教师还须提供近一年聘用合同。

  4.考生应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凡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且影响报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复审结果为不合格。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资格。

  5.对考生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导致岗位空缺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2.公开招聘中小学教职工、公开招聘优秀中小学教师和公开招聘教育高层次人才面试采取上微型课形式进行,上微型课时长8分钟,备课时长为30分钟。其中中小学校管理人员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时长为8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凡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予以淘汰,不统计总成绩,不进入下个环节。

  2.公开招聘中小学教职工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岗位面试成绩高于或等于80分的考生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

  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前。

  总成绩(音、体、美教师)=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0%

  ①各招聘岗位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对象(排名末位并列的考生,则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前,笔试面试均相同的加试答辩环节)。

  ②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增加涉毒毛发检测,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如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可以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①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考察采取信函电函、走访调查、座谈、查阅资料、政审等形式进行,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身体心理、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②初审和复审时未提供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应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2024届应届毕业生在初审和复审时未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取消考察及拟聘资格。

  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

  1.根据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株洲市天元区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情况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并报人社部门审定。公示期间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2.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和招聘岗位统筹分配。聘用人员如不服从分配,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拟聘用教师统一入编。由用人学校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岗位设置要求与被聘人员签订编内聘用合同。初次就业者,试用期为12个月,有工作经历者,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1.本次招聘考试各个环节的工作安排、通知、结果公布和公示,均通过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行弃权。同时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提供的电话通讯畅通,如因考生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招聘方概不负责。

  2.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因手机集中管理,各考试环节均不得使用电子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上微型课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应的统编教材。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咨询时间:星期一 —— 星期五(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尊龙凯时人生就博官网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