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甘肃:涉公共利益公众权益信息要及时公开

  本报讯 为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工作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的《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对制售假冒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的,要点名道姓通报;全省各级行政机关新获取和制作的政府信息,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要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

  《要点》要求,省政府各部门要及时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开本部门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事项。各级部门要加大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对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要主动公开案件名称、被处罚者姓名或名称,以及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等,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各级政府各部门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有关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建立征地信息查询制度,方便公众查询征地批复、范围、补偿、安置等相关信息;加大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信息和供应结果公开力度;推进矿业权出让信息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各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部门要进一步做好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信息公开,在征收范围内公开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实行阳光征收。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全面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加大公租房配租政策及实施情况公开力度。

  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深化高校招生信息和财务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对特殊类型招生政策及有关考生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公开高校预算决算信息。各级科技部门要建立健全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信息公开制度,推进科技计划、科技专项等项目立项、验收、资金安排信息公开。各级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加大医疗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各级人社部门要及时公开促进就业方面的规划、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以及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实施范围,各项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管理和审批信息等,重点推进城乡低保信息,包括低保标准、申请审批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公开。

  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快推进空气和水环境信息公开,实时发布监测点监测数据和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指数(AQI)值,定期公布各市州空气质量排名。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环境违法案件及查处情况、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情况,推进核与辐射安全信息公开。各级安监部门要加强事故调查处理信息公开,尊龙凯时公司官网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主动全面公开特别重大、重大事故和较大事故调查报告全文和调查处理信息。扩大预警预报受众范围,加大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企业、性质严重的非法违法行为和可能酿成重特大事故的安全隐患曝光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