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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事业单位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重庆市城口县培养2024年应届毕业公费师范生和农村订单定向学医学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45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点击查看)。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工作人员,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不得报考。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8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8月9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招聘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指应届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城口县人民政府网_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招考栏()及时公告,请考生关注。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地点:1.报考教育事业单位的考生在城口县教委5楼会议室(城口县葛城街道土城路56号)报名。2.报考卫生事业单位的考生在城口县卫生健康委4楼组织人事科(城口县葛城镇东大街)报名。

  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对照岗位要求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资格审查合格者,全部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者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主要采取实习考核加面试方式进行。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由县人力社保局、县教委、县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面试在资格审查结束后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教育事业单位面试为专业技能面试(模拟上课),分值为100分。模拟上课准备时间40分钟,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主要测试考生的课堂教学基本技能和实际工作能力等。

  卫生事业单位面试为综合面试(结构化面试),分值为100分,结构化面试时间10分钟,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在城口县教育委员会于大四上学期统一组织的2024年应届毕业的全科教师及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的实习考核中被评选为“优秀实习生”的考生计1分,未评选为“优秀实习生”的不计分。

  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体检时间、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

  体检由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的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完成后,对体检合格者组织选岗,选岗时间另行通知。由考生根据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选岗。分数相同者先抽选岗顺序号,再按照选岗顺序号进行选岗。因处于孕期未完成体检的考生,可按照总成绩的高低顺序先行选岗。选岗确定后,考生不得更改选择的拟聘单位。

  体检和选岗完成后,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生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按原签订的协议规定处理,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城口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在城口县人民政府网_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招考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核成绩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招聘人员须在我县教育事业单位服务满6年(其中在用人单位服务满3年),方能交流、调动。招聘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须在招聘单位工作满6年方能向县外交流调动。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按照《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公开招聘是事业单位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奖励表彰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招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1.重庆市城口县事业单位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公费师范生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docx

  2.附件1:重庆市城口县事业单位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公费师范生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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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公开招聘一批卫生事业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备案号:KHZP2024039WS),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一批事业单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

  本文整理了2024年重庆各区事业单位报名时间及岗位表,点击名称即可查看公告,本文持续更新中。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辅助类人员1名,具体招聘详情如下: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2023年、2024年毕业公费师范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公开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具体招聘详情如下:

  重庆市大足区地方志编修中心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辅助岗位1名,具体招聘详情如下: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

  【导语】: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重庆市城口县培养2024年应届毕业公费师范生和农村订单定向学医学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45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点击查看)。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工作人员,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不得报考。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8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8月9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招聘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指应届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城口县人民政府网_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招考栏()及时公告,请考生关注。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地点:1.报考教育事业单位的考生在城口县教委5楼会议室(城口县葛城街道土城路56号)报名。2.报考卫生事业单位的考生在城口县卫生健康委4楼组织人事科(城口县葛城镇东大街)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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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对照岗位要求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资格审查合格者,全部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者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主要采取实习考核加面试方式进行。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由县人力社保局、县教委、县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面试在资格审查结束后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教育事业单位面试为专业技能面试(模拟上课),分值为100分。模拟上课准备时间40分钟,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主要测试考生的课堂教学基本技能和实际工作能力等。

  卫生事业单位面试为综合面试(结构化面试),分值为100分,结构化面试时间10分钟,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在城口县教育委员会于大四上学期统一组织的2024年应届毕业的全科教师及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的实习考核中被评选为“优秀实习生”的考生计1分,未评选为“优秀实习生”的不计分。

  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体检时间、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

  体检由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的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完成后,对体检合格者组织选岗,选岗时间另行通知。由考生根据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选岗。分数相同者先抽选岗顺序号,再按照选岗顺序号进行选岗。因处于孕期未完成体检的考生,可按照总成绩的高低顺序先行选岗。选岗确定后,考生不得更改选择的拟聘单位。

  体检和选岗完成后,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生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按原签订的协议规定处理,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城口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在城口县人民政府网_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招考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核成绩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招聘人员须在我县教育事业单位服务满6年(其中在用人单位服务满3年),方能交流、调动。招聘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须在招聘单位工作满6年方能向县外交流调动。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按照《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公开招聘是事业单位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奖励表彰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招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1.重庆市城口县事业单位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公费师范生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docx

  2.附件1:重庆市城口县事业单位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公费师范生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