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办,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华侨创办的大学,也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2017年入选国家公布的A类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2022年入选国家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自创立开始,厦门大学就以“世界之大学”为目标,自强不息,止于至善,积淀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培育了追求卓越的教学科研氛围,形成了“广纳群贤、人尽其才”的群贤毕至传统,是鲁迅、卢嘉锡、王亚南、陈景润等一大批大师工作学习过的地方。百余年过去,厦门大学已发展成为一所学科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居国内一流、在国际上有广泛影响的综合性大学,是从事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的理想学府。
1.申报时已取得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份,入职时党籍状态正常(无保留党籍、停止党籍等情况),思想政治素质高,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心理素质好,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须于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硕士或博士学历学位(以学历学位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国(境)外大学毕业生须在入职前提供学历学位认证。
3.硕士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96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毕业生年龄在32周岁及以下(1992年1月1日之后出生)。
(1)学院/公寓办辅导员:理工医科专业为主,文科主要招收经济、管理、法律、新闻、心理学、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等,特别优秀的可不受专业限制。
6.学院/公寓办辅导员岗位的应聘者,在学期间应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且取得一定的业绩。
7.辅导员/综合管理类党政岗位录用人员入职后,须全职到辅导员队伍工作1年;学院/公寓办辅导员录用人员入职后,须入住学生公寓2年。
1.思想政治素质高,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心理素质好,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须于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以学历学位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国(境)外大学毕业生须在入职前提供学历学位认证。
3.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6周岁及以下(1998年1月1日之后出生);硕士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96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毕业生年龄在32周岁及以下(1992年1月1日之后出生)。
(2)最高学历所学专业为财务管理、会计、审计学等相关专业,具体专业要求和其他学习阶段所学专业要求详见各招聘岗位;
1.思想政治素质高,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心理素质好,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须于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硕士或博士学历学位(以学历学位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国(境)外大学毕业生须在入职前提供学历学位认证。
3.硕士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96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毕业生年龄在32周岁及以下(1992年1月1日之后出生)。
(2)最高学历所学专业为外国语言文学、翻译等相关专业,具体要求详见招聘岗位;
学校与受聘人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和福利待遇按学校相关政策执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缴交社保及公积金。
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登录“厦门大学招聘系统”,选择相应岗位(岗位类别请选择:党政管理或辅导员,其中,应聘辅导员/综合管理类党政岗位请选择“党政管理”),填写应聘信息、并上传照片和附件材料,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系统将于2023年11月3日24:00关闭。
报名时间截止后,学校按照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组织资格审查,并择优确定笔试人员名单。
辅导员/综合管理类党政岗、学院/公寓办辅导员岗、财务管理岗、外事管理岗等四大类岗位,如同类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5人,该类岗位取消招聘。
笔试通知通过厦门大学人才招聘网、人事处网站发布。应聘者可登录招聘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获得笔试资格的应聘者应在规定的时间确认参加笔试并打印准考证。笔试主要考察个人逻辑推理、公文写作等综合素质。
(1)辅导员/综合管理类党政岗位需参加两轮面试。其中,学校面试通知通过厦门大学人才招聘网、人事处网站发布;用人单位面试环节由用人单位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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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院/公寓办辅导员岗位需参加学校面试和实习考察。其中,学校面试通知通过厦门大学人才招聘网、人事处网站发布;实习考察环节由学生工作部(处)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
(3)财务管理岗、外事管理岗参加一轮面试。面试通知由用人单位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
辅导员/综合管理类党政岗、财务管理岗、外事管理岗:学校按应聘者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排序确定各岗位的拟录用人选、备选人选。
学院/公寓办辅导员岗:学校按应聘者笔试、面试、实习考察的综合成绩排序确定拟录用人选、备选人选。
学校公布体检名单,组织拟录用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需再经指定医院进行复检1次,复检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体检合格且政审通过的拟录用人选名单,在厦门大学人才招聘网、人事处主页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我校录用人选。
录用人选确定后,人事处通知录用人选办理入职相关手续。录用人选若放弃录用资格,应提交书面声明。
1.应聘者须对本人填报信息及所提供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或录用资格。
2.应聘者应确保填报的邮箱和联系电话在应聘全过程中保持畅通,如因故造成相关信息未能及时送达,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3.本次招聘资格审查结果、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等相关信息均在我校人事处主页和人才招聘网公布。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或考试费用。
4.已报名应聘,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此次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者,视同放弃应聘资格。
6.根据学校队伍建设需要,党政管理人员、辅导员须服从学校关于党政管理队伍和辅导员队伍轮岗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