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中医药大学是甘肃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教育部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最新博士生招聘公告详见全文。
甘肃中医药大学是甘肃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教育部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全国第四次中药普查甘肃省试点工作技术依托单位、国家基本药物所需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建设甘肃省牵头指导单位、甘肃省道地中药材标准制定工作牵头单位、科技部“中医药防治慢性病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甘肃省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常设单位、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敦煌医学研究及文化传承专业委员会牵头单位、“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培养院校、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招生院校,是西北地区唯一一所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中医药类高校。
按照学校“1136”战略布局和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海内外诚邀优秀博士人才加盟我校。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爱岗敬业,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严谨的治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8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6.具有本专业、岗位所需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相应的学术造诣,能胜任教学工作、承担科研任务。
7.具有发展潜力,在学科建设、教学改革和学术研究方面有独到见解或研发创新能力。
2.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外,入职后内聘副教授职称,享受校内副教授待遇。
4.根据甘肃省《“陇原人才服务卡”制度实施办法》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在户籍办理、出入境和居留服务、社保办理、税收减免、安家补贴、子女入学、配偶安置、就医保障、免费旅游等方面享受优质待遇与服务。
5.入校后可参加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学校合作的青年骨干教师项目。
报名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止。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甘肃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甘肃中医药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并将上述附件、本人简历、身份证、各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代表性成果扫描件及其它证书或材料的电子版,发至我校邮箱(),邮件名称格式为“博士+姓名+专业+毕业院校”。
应聘人员报名后五个工作日内学校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须同时提供学校开具的专业及毕业时间证明扫描件;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同时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的证明扫描件。凡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的人员不予聘用。
1.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以电线.考核包括专业能力(试讲、实验技能、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两个方面,对应聘人员学术背景、科研成果、教学能力和岗位胜任能力等考核指标进行量化打分。考核实行百分制,学校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视为考核不合格。
1.体检。体检在三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复检一般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函调、调阅档案、走访调查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考察。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甘肃省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通过查询考生个人征信、筛查违法犯罪行为信息等方式作进一步考察。对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1.确定拟聘人员。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校审定后,确定拟聘人员。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2.公示及聘用。按相关规定在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对达到报备条件的拟聘人员,报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并办理相应聘用手续。
甘肃中医药大学是甘肃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教育部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最新博士生招聘公告详见全文。
甘肃中医药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第三期)甘肃中医药大学是甘肃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教育部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全国第四次中药普查甘肃省试点工作技术依托单位、国家基本药物所需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建设甘肃省牵头指导单位、甘肃省道地中药材标准制定工作牵头单位、科技部“中医药防治慢性病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甘肃省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常设单位、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敦煌医学研究及文化传承专业委员会牵头单位、“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培养院校、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招生院校,是西北地区唯一一所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中医药类高校。
按照学校“1136”战略布局和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海内外诚邀优秀博士人才加盟我校。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爱岗敬业,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严谨的治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8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6.具有本专业、岗位所需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相应的学术造诣,能胜任教学工作、承担科研任务。
7.具有发展潜力,在学科建设、教学改革和学术研究方面有独到见解或研发创新能力。
2.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外,入职后内聘副教授职称,享受校内副教授待遇。
4.根据甘肃省《“陇原人才服务卡”制度实施办法》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在户籍办理、出入境和居留服务、社保办理、税收减免、安家补贴、子女入学、配偶安置、就医保障、免费旅游等方面享受优质待遇与服务。
5.入校后可参加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学校合作的青年骨干教师项目。
报名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止。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甘肃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甘肃中医药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并将上述附件、本人简历、身份证、各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代表性成果扫描件及其它证书或材料的电子版,发至我校邮箱(),邮件名称格式为“博士+姓名+专业+毕业院校”。
应聘人员报名后五个工作日内学校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须同时提供学校开具的专业及毕业时间证明扫描件;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同时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的证明扫描件。凡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的人员不予聘用。
1.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以电线.考核包括专业能力(试讲、实验技能、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两个方面,对应聘人员学术背景、科研成果、教学能力和岗位胜任能力等考核指标进行量化打分。考核实行百分制,学校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视为考核不合格。
1.体检。体检在三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复检一般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函调、调阅档案、走访调查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考察。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甘肃省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通过查询考生个人征信、筛查违法犯罪行为信息等方式作进一步考察。对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1.确定拟聘人员。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校审定后,确定拟聘人员。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2.公示及聘用。按相关规定在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对达到报备条件的拟聘人员,报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并办理相应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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