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大学实验室承担工作任务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1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身心健康,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准,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处分;符合学校招聘岗位的专业背景及技能要求,愿意承担并能够胜任招聘岗位的岗位职责。
3.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第一学历应是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本科和硕士学习阶段所学专业应一致或相近,并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或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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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热爱实验室工作,愿意连续在此岗位工作8年以上,期间不得考博、访学、转岗。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7月15日18:00。符合条件的应聘者须在报名时间内,按照招聘岗位所属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2)将报名所需材料发送到相应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⑤ 相关获奖证书、荣誉证书、资格证书、专利证书、参与项目、发表论文等科研成果的扫描件,SCI、EI、SSCI收录论文须提供检索证明扫描件;
各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和科研能力评价,科研能力评价情况各单位面试时作为参考。
初审通过者,须携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校确认,学校根据现场审查结果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在我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网站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网站上公布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只有1人到场,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则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的成绩视为零分。
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总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和考察对象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按应聘同一岗位人员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6.用人单位将考察对象材料及《河南大学拟聘实验教师考察表》提交到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
8.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签订《河南大学实验室岗位聘用合同》。
2.网络报名时,暂未能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学历学位证书者,应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资格审查时应提供以上证书。
3. 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