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文献丨《北京志·人事志

  《北京志·人事志》由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原北京市科技干部局承编,北京出版社出版。16开本,精装,36.75印张,68万字,2004年9月第1次第1版印刷,印数1000册。主编高云厚、左小玲,副主编刘富启、柳镇、孙凤武、周凯、郝铁炼,参加写作人员有60多人。编纂工作始于1996年,历时7年。

  该书是《北京志·政务卷》下的一部分志。正文有概述、第一篇人事管理机构、第二篇人事计划与统计、第三篇行政职务设置与任免、第四篇录用聘用、第五篇转业军官安置、第六篇教育培训、第七篇调配、第八篇人才服务、第九篇考核奖惩、第十篇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第十一篇工资福利、第十二篇退休与保险、第十三篇机构编制,共13篇39章。

  书后附有索引和后记。上限追溯到人事事业的发端及建置之始,下限断于1995年底,客观地记述了北京地区人事发展变化的脉络和实况。

  北京地区的人事管理可以追溯到公元前,自北京地区有行政区域建制,就开始有人事管理以及逐步发展的人事管理制度。从秦至清朝,地方行政长官对下属都有考核、监察、弹劾等权。1912年,中华民国建立,北京地区沿清制,仍设顺天府尹,监管所管官吏,会同直隶总督升调各州、县官吏,主持顺天乡试等。

  1928年,国民政府改北京为北平,建立特别市政府,北平市各局人员由北平特别市政府任命和管理。日伪时期,大体沿袭民国时期的管理体制,机构设置也大体相近。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重建北平市政府,成立人事处。1949年以来,北京市人事工作一直在发展和变化,可分为以下三阶段:第一阶段(1949-1966年),创建并初步发展阶段。

  1949年1月,北平和平解放后,市人民政府在秘书厅内设立人事处,主要负责干部调配、工资福利等。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后,北京市的人事管理机构发生了多次变化和调整。1952年4月,市政府秘书厅人事处改为北京市人民政府人事局。20世纪50年代到60年代中期,北京市的人事管理工作有了较大发展,形成了一系列的制度和做法,逐步建立起吸收录用、任免、培训、调配、奖惩、统计、离退休、工资、福利等方面的制度和规定。

  第二阶段(1966-1976年),人事工作受到冲击和破坏,停滞不前。“”期间,北京市人事部门被撤销,人事管理工作由北京市革命委员会政治组负责。1972年10月,成立北京市人事局。这期间,正常的人事工作被迫中断。第三阶段(1977年以后),人事工作恢复、发展、完善,并不断开创首都人事人才工作的新局面。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由于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北京市人事工作也随着客观的需要日益发展、完善。恢复职称评定工作,加强对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开展继续教育,在录用聘任干部、工资、考核等方面都进行积极的改革。1983年,成立北京市科技干部局,管理全市专业干部。1984年,北京市开始在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试点,在全市开始进行选拔有突出贡献专家的工作,北京市人事局开展人事干部专业知识培训。

  1984年6月,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成立,其业务不断扩大,为北京的经济建设发挥很好的服务作用。1985年,工资制度改革。1986年,北京市在企业事业单位进行职称改革,推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这一年,北京继续教育协会成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逐步加大力度。1987年,北京市在部分党政机关进行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试点,1990年,北京市国家机关补充人员开始实行考试录用制度。

  1993年,北京市制定《北京市国家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1995年,北京市全面推行公务员制度。在干部选拔任免方面,制定一系列制度,规范程序和办法。1995年,北京市第一次公开选拔局级领导干部,干部选拔任免工作逐渐走向公开化、法制化、民主化。2000年1月,根据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不再保留北京市科技干部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等职能划归北京市人事局。尊龙凯时官方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