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烟台政府门户网站 党委系统 机关工委

  (一)领导市直机关党的工作,负责制定市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协调、指导党组织关系在部门或系统党(工)委的市直部门机关党的建设。 (二)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思想,学习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三)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做好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四)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做好对党员的管理和党规党法教育工作,协同市直有关部门做好对市直机关干部的教育和培训工作。 (五)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作用,为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 (六)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市直各部门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指导和管理各部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定期了解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部门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市委反映市直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 (七)审批市直各部门机关党总支、支部(机关党委)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职务。 (八)领导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的工作,审理市直机关县级党员干部党纪处分和审批科级及科级以下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处理决定。 (九)领导市直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共青团工作委员会、妇女工作委员会等群众组织的工作。 (十)指导市直部门的机关建设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和市政府党尊龙凯时公司官网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室、组织科、宣传科、纪工委、工会与妇女工委、团工委、市直机关文明办